根据《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对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集团本部工作人员的全面考核,并经考核领导小组综合此次考核民主测评结果和平时实际工作情况审定,拟评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17年度考核先进和优秀等次,现予以公示(集团官网同时公示):
一、先进单位2个
海南省榆亚盐场
海南省盐业总公司东方分公司
二、优秀个人7名
俞壮志(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
吉水雄(海南省东方盐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 湘(海南省盐业总公司海口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李建忠(海南省盐业总公司乐东分公司经理)
许 洁(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建部副经理)
陈健华(海南省盐业总公司财务部主管)
张祖生(办公室工作人员)
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18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止),如有影响上述单位和个人评优情况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集团组织人事部反映。
联系电话:13697537099,邮箱:820152183@QQ.COM。
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