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海南省东方盐场两个生产单位在全省众多国有企业中脱颖而出,荣获了两项五一表彰。其中面前海分场荣获“海南省国资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光荣称号;新村分场601班组荣获“海南省国资系统工人先锋号”光荣称号。
海南省东方盐场始建于1854年,于1954年收归国有。在长达一百多年的历史中,海南省东方盐场专注于海盐生产。在东方市这块土地上,每一代的东盐人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将我国南海纯净、原生态的海水转化为优质的海盐奉献给人民群众。
无论条件多么辛苦,东盐人始终坚持打造自己的品牌,我们始终坚守“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这一理念,凡是从我场销售出去的每一粒食盐,都是我场利用南海原生态的海水,利用海南高温、海风和炙热的阳光,层层蒸发,不添加抗结剂,不需要经任何物理化学处理,独自生产品质好,质量优的纯天然海盐,是大家放心食用的最佳调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