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对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集团本部工作人员的全面考核,并经考核领导小组综合此次考核民主测评结果和平时实际工作情况审定,拟评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16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现予以公示(集团官网同时公示):
一、 优秀单位 2个
海南省东方盐场
海南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
二、优秀领导班子成员(含集团公司中层领导干部)4名
吉水雄(海南省东方盐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韩忠光(文昌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
彭文忠(东方乐东分公司党支部书记、东方分公司经理)
俞壮志(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三、 集团本部优秀员工 2名
陈积伟(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航(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
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止),如有影响上述单位和个人评优情况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反映。联系电话:13697537099,邮箱:820152183@QQ.COM。
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