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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厂区环境整改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综合管理中心 | 作者: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3-03-08 | 554 次浏览 | 分享到: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已由海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与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厂区环境整改项目工程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海口市高新区狮子岭工业园光伏南路4号,由于厂区部分地砖因热胀冷缩撬起,部分外墙因漏水起青苔及墙面脏等原因需要整改维修。地板瓷砖破裂维修面积119.62㎡、外墙涂料翻新面积1035.16㎡、原料仓库门口铁棚瓦更换面积698㎡、小包装机房铺塑胶地板面积150.63㎡、更换3套卷闸门等。

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3.1招标范围:为对厂区坏境整改项目工程而进行的招标

3.2工作内容包括:见招标文件。

4.工作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中级职称以上施工能力强的工程监管负责人在现场指挥施工,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5.本招标项目控制价:13.5万元整。

6.工期:施工工期30天

7.投标人资要求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经营范围

7.2、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7.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6、投标人应具有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9、投标代表须持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314日至20233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高新区狮子岭工业园光伏南路4号晶辉办公楼301房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33109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高新区狮子岭工业园光伏南路4号晶辉办公楼301

联系人:先生 电话:1336898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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