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集团公司发生伤亡事故,须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并根据国家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同时总结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6.如实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状况,主动协助劳动安全监察机关实施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监察活动;
7.结合集团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8.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协调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
9.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任职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五年以上大型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4.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反应敏捷,有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有较强的观察、记忆、书写及分析能力;
5.具备较强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
6.有安全资格证书者优先。
(五)集团综合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主管级以下工作人员,1人(拟主要承担文秘岗位职责)
工作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2.组织协调本部门和其他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发挥综合协调职能;
3.协助部门领导进行会议的通知、组织、会场的安排与布置,负责会议的服务工作及相关活动的安排,负责会议相关资料的编印和整理,做好会议纪要的编写,督促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内部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
5.做好文件的回收、清退、销毁工作,做好文秘档案收集管理及保密工作;
6.协助部门领导做好集团公司的接待工作,包括外事活动的组织、接待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任职资格: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秘、中文或管理类相关专业;
3. 一年以上政府部门、部队、高校、国有企事业或大型企业单位文秘工作经验优先;
4.具备较强的沟通、文字表达能力。
(六)集团党群工作中心法律事务部副经理或主管级工作人员,1人
工作职责:
1.建立并完善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制度、配套表格及工作流程;
2.负责公司合同的预审核工作;
3.起草、修订、审核公司各类法律文件;
4.参与公司重要商务合同的讨论和谈判,提供法律支持;
5.审核各部门相关工作制度,保障其合法性;
6.协助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案件证据收集、诉讼材料准备、案情准备和开庭应诉工作;
7.负责诉讼文件或法律文件的传送,案件进展跟踪和反馈工作;
8.指导各下属企业涉法工作的开展;
9.负责公司法务宣传工作,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收集,组织公司员工法律知识培训,为管理层和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任职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法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五年以上大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经验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满五年;
4.通过司法资格考试;
5.具备良好的沟通、文字表达能力;
6.细致严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度敬业精神。
(七)集团党群工作中心审计部副经理或主管级工作人员,1人
工作职责:
1.组织企业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考核和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监督、评价和改进工作;
2.对相关干部在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和其任期内单位发生的主要经济问题进行审计;
3.组织完成各专项审计及高风险业务审计;
4.审查和评估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措施、行为及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5.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和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任职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审计师资格;
3.具备5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型企业审计工作经验;
4.熟悉国家审计相关法规、程序和方法,对内外部控制有较强的平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