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对下列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单位来人或来函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采购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场部,本次招标范围采购装盐50kg聚炳烯编织袋、聚乙烯内膜袋预计全年购买量各40万个(第一批20万条,下一批待销售而定),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50kg聚炳烯编织袋、聚乙烯内膜袋。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1元/条(含聚乙烯内膜袋)。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具备国家颁发生产食品级塑料袋的许可证书;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代表须持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9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17:30,在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新街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办公楼领取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话联系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每份收费100元(该费用不退还)。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04月26日11:30,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新街
联 系 人:王锋
联系电话:13976936767